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產品的危害和影響
發布時間:
2024-02-05
知道了不良廠家的製作不合格產品之後,那麽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產品到底有什麽樣的危害和影響呢?
知道了不良廠家的製作不合格產品之後,那麽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產品到底有什麽樣的危害和影響呢?
一、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
一些電線電纜無良廠家製造假冒偽劣、“非標”電纜,市場銷售以次充好等產品,應用在商場、酒店、廠房、醫院、寫字樓、交通樞紐等各種場所,導致火災事件頻發。據應急管理部統計,我國每年發生的火災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每年因火災傷亡人數達2300多民眾,直接經濟損失達200多億元。在國內重大火災的案例中,因線纜引發的火災占50%以上,居各類火災之首,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而全國近十年來發生因電纜著火蔓延成災的重大事故逾百起,累計燒毀電纜32萬多米,恢複重建工作耗資大、費時長,僅供電量的損失就達100多億元。電線電纜引發火災時會引燃線纜中可燃的絕緣和護套材料,絕緣和護套材料燃燒時散發出的有毒氣體和濃煙會造成人員進一步傷亡,並阻礙消防人員的滅火,造成更大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典型案例:2017年北京大興因冷庫電線短路引發的“11·18”重大火災,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傷和重大經濟損失;2018年達州塔沱市場因照明電源線短路引發的“6·1”火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210餘萬元,15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8年,哈爾濱北龍湯泉休閑酒店因電氣線路短路造成的“8·25”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0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504.8萬元;2019年大理市鋰電池充電短路引發的“6·11”火災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4.9萬元;2020年山西太原台駘山景區因電線老化發生的“10.1”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3人遇難,另有15人送醫救治等。因電線電纜質量問題導致的窨井爆炸、礦井燃燒、城市大麵積停電、網絡通訊中斷、地鐵停運等可以說是不勝枚舉,這些火災案例主要由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直接造成或間接引起,事關電線電纜的質量。
二、嚴重破壞電線電纜行業市場競爭秩序,嚴重阻礙行業高質量發展。假冒偽劣電線電纜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形成電線電纜行業發展的惡性循環,嚴重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使電線電纜行業名優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受到持續擠壓,嚴重打擊了名優企業持續提高產品質量、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整個行業的產品質量水平始終得不到顯著提升,進而導致我國電線電纜產業在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中長期徘徊在中低端地位,高端產品仍然嚴重依賴向發達國家進口的局麵,對我國電線電纜行業乃至中國製造的高質量發展帶來嚴峻挑戰。
三、嚴重破壞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多年來,我國電線電纜行業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行業標準和法律法規,先後發布和完善相關標準規範和政策法規達幾十部,但是,部分電線電纜企業仍存在有法不依、違法違規生產,部分建築工程項目仍存在使用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產品,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和強製性標準置若罔聞,肆無忌憚,存在主觀故意製假、造假、用假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違法違規現象長期得不到解決,嚴重破壞了國家強製性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權威和尊嚴,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構成重大質量安全隱患。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電線電纜行業上述質量現象和問題中所謂的“不合格”產品,不是因為企業生產工藝水平、管理疏忽導致的“產品可靠性”意義上的不合格,而是諸多不法企業的主觀故意行為,不僅是失信問題,而是主觀故意製假造假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雖然,每年相關部門開展電線電纜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但力度不夠;電線電纜行業產品質量問題整治需重拳出擊,要進一步全麵加強質量監管,嚴厲打擊製假售假、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堅決把嚴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逐出市場,對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完善招投標和設備材料采購製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嚴把各環節、各層次關口,切實保障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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